保障防汛防台抗旱、抢险救灾工作依法、科学、有序、高效进行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,为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。
彭埠街道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,地处上城区东部,辖区总面积14.76平方公里,下辖20个社区,常住人口超10万人。
街道党委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,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防汛防台工作第一责任人,分管应急站的党工委副书记具体负责,分管应急消防、城管、城建的党工委委员协管,应急消防管理站(以下简称“应消站”)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。应急响应期间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“街道防指”),负责领导组织、指挥统筹全街道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,高效运转“1833”联合指挥体系。指挥部设置综合协调、监测预警、人员转移、联合救援、联合保障等工作组。
社区建立社区级主要负责人为组长、社区(两委)干部和驻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应急工作组,成立监测预警、人员转移、抢险救援、后勤保障等应急工作小组,协助街道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,做好本辖区防汛防台工作。
社区防汛职责按规定融入“141”基层治理体系网格,针对专业性强、基层网格员难以承担的防汛职责,在行业部门指导下,由街道政府组织社区补充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、房屋保安联络员等巡查预警责任人。
遭遇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性极端天气时,运行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开展防范应对(具体单元划分、人员配备、职责分工等详见附件2)。
(一)风险管理。应消站结合辖区实际建立“八个重点领域”风险清单,统筹组织动态更新,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;在行业部门指导下,协调各相关单位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“一点一策”,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。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,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,落实风险管控措施。
(二)隐患排查。应消站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,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隐患排查“一本通”组织开展巡查排查,并统筹各业务条线,动态建立隐患排查“三张清单”,明确整改主体责任、措施、时限,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。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。应急小单元开展单元内临灾巡查工作。
(一)监测预警。监测预警工作组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,收到暴雨、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后,及时按照预案通知条线负责人、社区主要负责人、网格员和单元长,并报告街道有关负责人。监测预警小组收到预警信息后,及时通知社区防汛责任人。单元长负责将预警信号传递至成员和群众。
(二)预警叫应。应消站参照防汛防台“1833”联合指挥体系“3个一”运行机制和“135”预警叫应,建立直达末端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。在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发布暴雨、地质灾害红色、橙色等预警信息时,街道值班室、应消站要立即对街社两级防汛责任人实施预警叫应,告知预警信息和有关要求。
街社两级网格责任人,包括堤防、地质灾害巡查员,水雨情监测员以及单位和个人,在发现险情灾情信息或预测即将发生险情灾情信息时,应及时发出预警并向街道防指报告。街道防指接收到险情灾情信息后,迅速组织核实并及时发布预警,提出处理意见。
社区要建立钉钉、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,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、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。
(三)快速响应。坚持以预报预警为令,遇暴雨黄色、橙色、红色预警时,结合实际通过钉钉、微信群等快速自主启动初级(Ⅲ级)、中级(Ⅱ级)、高级(Ⅰ级)应急响应,激活应急指挥机制、运行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。收到暴雨预警后,社区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地质灾害、城乡易涝点、危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,随时做好人员转移、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;社区级主要负责人随身携带卫星电话。单元长牵头组织成员对责任区域开展动态巡查,重点监测雨情水情及受影响人员位置等情况,根据响应和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次,及时上报风险隐患信息。
按照台风梅汛、短临强降雨(山洪地质灾害)和干旱灾害3种场景,根据洪涝台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,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初级(Ⅲ级)、中级(Ⅱ级)、高级(Ⅰ级)3个等级。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,应消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,街道防指组织会商后启动相应应急响应,同时报告至区防指办。面对短临强降雨事件时,街道防指经研判后自主启动相应应急响应。
对于台风、有较长预见期的暴雨洪涝等灾害,融入现有的、成熟的联合指挥体系,各社区按准备转移(对应街道初级(Ⅲ级)、中级(Ⅱ级))和立即转移(对应街道高级(Ⅰ级))2个阶段启动响应。在防范应对“短临强降雨”等预见期极短、突发性极强的极端天气,则依托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,应急期间,打通“区-街-社-单元”指挥链,高效组织预警传递、临灾巡查、人员转移、自救互救等工作。
(一)灾后部署。发生洪涝台灾害后,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、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,街道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,第一时间进行部署;按照有关补助政策,根据区防减救灾委相关要求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,帮助办理保险理赔。
(二)灾情核查。由街道应消站牵头,会同各有关科室对城乡住房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、生态环境、土地、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定,及时统计、汇总、上报人员转移、灾险情等实际受灾情况,争取上级受灾补助资金。
(三)灾后恢复。组织应急力量,力争灾害发生后1—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,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、供水和通信,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。必要时,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力量的支持。
(四)复盘评估。洪涝台灾害、极端天气结束后,应消站牵头开展复盘,分析原因,总结经验,查找不足,整改提高;复盘评估报告报区防指备案。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清单,交办有关科室站所限时整改完成。
(一)培训。应消站组织开展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培训,落实新任基层防汛责任人“防汛第一课”。
(二)演练。街道每年组织1次以险情先期处置、人员转移避灾、群众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。有风险区的社区每年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灾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。
(三)宣传。应消站制定宣传培训方案,定期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、风险区群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应知应会宣传。社区配合开展防汛防台宣传,将宣传册、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到人,鼓励将防汛防台宣传纳入“村规民约”。
(四)队伍。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,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、人员整组,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,汛期重点围绕“学理论、练指挥、练协同、练技能、练作风”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。社区级应急突击队汛期每月开展1次装备操作、险情处置等防汛训练。
(五)物资。根据街道物资储备标准和防汛防灾实际,制定物资储备清单,建立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,每年检查、更新储备应急物资。
(六)场所。协助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与人口密度、规模相适应的避灾场所和应急避难工程,明确运行程序,落实责任人,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群众有序、安全转移或疏散。
(七)治安。公安派出所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,做好现场控制、交通管制、疏散救助群众、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。
(八)医疗。街道卫生院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病员救护、传染病预警、疾病预防控制、卫生监督监测和心理援助。
(九)安全。应消站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,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,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,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确保人员安全。
(十)资金。应消站应及时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、预防、预测、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,经街道审核后列入预算;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,保障洪涝台旱灾害处置需增加的经费。
街道根据防汛防台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,报上城区防指审批备案;并由街道组织预案的宣传、培训和演练。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《关于印发2025年度彭埠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》同时废止。
为做好洪涝台旱灾害防御,进一步明确组织指挥体系,明晰任务分工、职责界限和责任衔接,保障防汛防台抗旱、抢险救灾工作依法、科学、有序、高效进行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,为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》等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《上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》,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。
彭埠街道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,地处上城区东部,辖区总面积14.76平方公里,下辖20个社区,常住人口超10万人。
街道党委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,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防汛防台工作第一责任人,分管应急站的党工委副书记具体负责,分管应急消防、城管、城建的党工委委员协管,应急消防管理站(以下简称“应消站”)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。应急响应期间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“街道防指”),负责领导组织、指挥统筹全街道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,高效运转“1833”联合指挥体系。指挥部设置综合协调、监测预警、人员转移、联合救援、联合保障等工作组。
社区建立社区级主要负责人为组长、社区(两委)干部和驻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应急工作组,成立监测预警、人员转移、抢险救援、后勤保障等应急工作小组,协助街道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,做好本辖区防汛防台工作。
社区防汛职责按规定融入“141”基层治理体系网格,针对专业性强、基层网格员难以承担的防汛职责,在行业部门指导下,由街道政府组织社区补充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、房屋保安联络员等巡查预警责任人。
遭遇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性极端天气时,运行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开展防范应对(具体单元划分、人员配备、职责分工等详见附件2)。
(一)风险管理。应消站结合辖区实际建立“八个重点领域”风险清单,统筹组织动态更新,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;在行业部门指导下,协调各相关单位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“一点一策”,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。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,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,落实风险管控措施。
(二)隐患排查。应消站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,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隐患排查“一本通”组织开展巡查排查,并统筹各业务条线,动态建立隐患排查“三张清单”,明确整改主体责任、措施、时限,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。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。应急小单元开展单元内临灾巡查工作。
(一)监测预警。监测预警工作组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,收到暴雨、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后,及时按照预案通知条线负责人、社区主要负责人、网格员和单元长,并报告街道有关负责人。监测预警小组收到预警信息后,及时通知社区防汛责任人。单元长负责将预警信号传递至成员和群众。
(二)预警叫应。应消站参照防汛防台“1833”联合指挥体系“3个一”运行机制和“135”预警叫应,建立直达末端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。在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发布暴雨、地质灾害红色、橙色等预警信息时,街道值班室、应消站要立即对街社两级防汛责任人实施预警叫应,告知预警信息和有关要求。
街社两级网格责任人,包括堤防、地质灾害巡查员,水雨情监测员以及单位和个人,在发现险情灾情信息或预测即将发生险情灾情信息时,应及时发出预警并向街道防指报告。街道防指接收到险情灾情信息后,迅速组织核实并及时发布预警,提出处理意见。
社区要建立钉钉、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,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、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。
(三)快速响应。坚持以预报预警为令,遇暴雨黄色、橙色、红色预警时,结合实际通过钉钉、微信群等快速自主启动初级(Ⅲ级)、中级(Ⅱ级)、高级(Ⅰ级)应急响应,激活应急指挥机制、运行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。收到暴雨预警后,社区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地质灾害、城乡易涝点、危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,随时做好人员转移、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;社区级主要负责人随身携带卫星电话。单元长牵头组织成员对责任区域开展动态巡查,重点监测雨情水情及受影响人员位置等情况,根据响应和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次,及时上报风险隐患信息。
按照台风梅汛、短临强降雨(山洪地质灾害)和干旱灾害3种场景,根据洪涝台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,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初级(Ⅲ级)、中级(Ⅱ级)、高级(Ⅰ级)3个等级。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,应消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,街道防指组织会商后启动相应应急响应,同时报告至区防指办。面对短临强降雨事件时,街道防指经研判后自主启动相应应急响应。
对于台风、有较长预见期的暴雨洪涝等灾害,融入现有的、成熟的联合指挥体系,各社区按准备转移(对应街道初级(Ⅲ级)、中级(Ⅱ级))和立即转移(对应街道高级(Ⅰ级))2个阶段启动响应。在防范应对“短临强降雨”等预见期极短、突发性极强的极端天气,则依托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,应急期间,打通“区-街-社-单元”指挥链,高效组织预警传递、临灾巡查、人员转移、自救互救等工作。
(一)灾后部署。发生洪涝台灾害后,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、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,街道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,第一时间进行部署;按照有关补助政策,根据区防减救灾委相关要求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,帮助办理保险理赔。
(二)灾情核查。由街道应消站牵头,会同各有关科室对城乡住房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、生态环境、土地、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定,及时统计、汇总、上报人员转移、灾险情等实际受灾情况,争取上级受灾补助资金。
(三)灾后恢复。组织应急力量,力争灾害发生后1—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,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、供水和通信,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。必要时,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力量的支持。
(四)复盘评估。洪涝台灾害、极端天气结束后,应消站牵头开展复盘,分析原因,总结经验,查找不足,整改提高;复盘评估报告报区防指备案。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清单,交办有关科室站所限时整改完成。
(一)培训。应消站组织开展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培训,落实新任基层防汛责任人“防汛第一课”。
(二)演练。街道每年组织1次以险情先期处置、人员转移避灾、群众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。有风险区的社区每年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灾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。
(三)宣传。应消站制定宣传培训方案,定期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、风险区群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应知应会宣传。社区配合开展防汛防台宣传,将宣传册、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到人,鼓励将防汛防台宣传纳入“村规民约”。
(四)队伍。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,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、人员整组,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,汛期重点围绕“学理论、练指挥、练协同、练技能、练作风”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。社区级应急突击队汛期每月开展1次装备操作、险情处置等防汛训练。
(五)物资。根据街道物资储备标准和防汛防灾实际,制定物资储备清单,建立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,每年检查、更新储备应急物资。
(六)场所。协助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与人口密度、规模相适应的避灾场所和应急避难工程,明确运行程序,落实责任人,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群众有序、安全转移或疏散。
(七)治安。公安派出所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,做好现场控制、交通管制、疏散救助群众、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。
(八)医疗。街道卫生院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病员救护、传染病预警、疾病预防控制、卫生监督监测和心理援助。
(九)安全。应消站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,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,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,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确保人员安全。
(十)资金。应消站应及时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、预防、预测、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,经街道审核后列入预算;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,保障洪涝台旱灾害处置需增加的经费。
街道根据防汛防台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,报上城区防指审批备案;并由街道组织预案的宣传、培训和演练。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《关于印发2025年度彭埠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》同时废止。